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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金学

刘金学






  刘金学 195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劳动经济师,现任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目标责任制工作办公室主任。
  1969年毕业于大兴安岭特区中学并参加工作;1972年应征入伍,到铁道兵A2师56团任卫生员、文书;1978年复员,先后任加格达奇区防疫站卫生组长、加格达奇区团委干事;1981年7月,考入哈尔滨师范大学中文系干部专修班学习;1983年7月专科毕业后,调入大兴安岭地区人事局工作,先后任干部科科员、专业干部科副科长、人才交流中心副科长、调研室主任等职;1996年任地区目标责任制工作办公室主任(副处级)至今。1987年,通过考试,答辩,被地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授予劳动经济师职称。在专业技术干部科和人才交流科任职期间,就边远地区如何吸引人才,弥补大兴安岭地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短缺的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从1985年至1990年,先后往几十所高等院校发出了求才信、宣传大兴安岭的彩色画册、画报,到林业部所属的林业院校进行动员、演讲,放映《前进中的大兴安岭》电影、录像片,带领有关人员参加上海、哈尔滨人才招聘、人才技术洽谈会等。任目标办主任后,按照省里的目标体系,结合大兴安岭地区特殊体制的实际,通过几年的探索,在地委、行署、林业集团公司的领导下,地区目标管理横向上扩大覆盖面,纵向上向企业延伸,初步解决了政府企业互不负责的问题。在具体管理上,实行启动运行,相应调整,严肃纪律,动态管理,明确分工,通力协作等方法,使全区的目标责任制工作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并呈平稳运行的态势。为推动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1985年撰写的《关于加强边远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探讨》论文,被收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编写的《新时期组织人事工作》一书。1993年撰写的调查报告《兴安的呼唤——大兴安岭地区人才现状》,在辽宁省人事厅、安徽省人事厅、黑龙江省人事厅合办的《干部人事月报》上发表,引起了有关领导、有关院校及人事部门对大兴安岭地区人才问题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