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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睦终

刘睦终






  刘睦终 女,1962年10月生于黑龙江省铁力林业局,大学文化,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助理讲师、政工师,现任地委组织部正处级副部长兼党支部书记。
  1982年9月至1986年7月在东北林业大学数学系读书,在校曾担任团支部书记,1986年7月毕业分配到大兴安岭林业干部中等专业学校任数学教员,1987年3月至1991年5月任校团委副书记、学生科副科长、政治处副主任、团委书记,1991年7月至1996年6月任地委行署林管局机关党委团委书记、党委委员、组织部长、宣传部长,1996年6月至1998年12月任地区妇女联合会副主席,1998年12月任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党支部书记,1999年8月提任正处级。参加工作以来,政治立场坚定,为人坦诚,工作作风扎实。在妇联工作期间,把关制定了《大兴安岭地区家教“九五”计划》、《大兴安岭地区妇女发展规划分年度实施计划》,深入基层指导推进《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为妇女儿童解决处理上访百余起,依法维护了全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到地委组织部任职后,维护大局,整体利益观念强,团结同志,谦虚谨慎。分管部内基层组织建设、干部培训、知识分子、党员管理教育、调研及自身建设六个科室的工作,工作中求真务实,使全区以国有企业和农村为重点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党员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党内统计和电教片拍摄制作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调研成果在全省连年获奖。特别是在全区县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讲”教育工作中,她在地区“三讲”办公室,承担了大量的文字综合和事务协调工作,坚持边“三讲”边兼顾部内的工作,工作量超负荷,为全区的“三讲”教育工作作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得到地委的认可。1996年以来,撰写了《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推动妇女事业进一步发展》、《关于大兴安岭地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状况调查》、《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努力提高调研工作整体水平》、《贯彻地委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基层组织工作任务的落实》等多篇调研、理论文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1988年被评为大兴安岭地区“三八”红旗手标兵,1990年被地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994年、1995年度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地委组织部党支部连续二年被地直机关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称号,被地委命名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