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刘福仁

刘福仁






  刘福仁 1949年9月13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大专文化,198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晋升政工师,现任地区经贸委副主任。
  1968年7月自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吉文林业局子弟中学上山下乡,1969年7月返城,1974年初自内蒙古鄂伦春旗大杨树区调到大兴安岭地区邮电局工作,1978年调到地区工交办工作(地区经贸委前身),1985年8月毕业于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中文专业,1991年11月加入黑龙江省作家协会,1996年6月任现职。刘福仁在经贸委工作二十几年,熟悉业务,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开拓创新意识较强,并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和经济理论水平。他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撰写和发表了一些理论文章。1993年,在基层下派锻炼期间,被抽调到地委政研室参与了“关于大兴安岭地区经济发展思路”的写作工作。多次为行署主管领导撰写会议讲话材料,提出许多关于地方工业发展的比较有价值、有独到之处的观点与思想。多次受到行署人事局的表彰奖励,1997年受到地委晋升一级工资的奖励,并多次被地直机关工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和模范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刘福仁酷爱文学创作,特别是诗歌创作。1972年开始发表文学作品,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诗歌作品200余首,多次荣获过地区级创作奖励,作品曾收进省级出版的诗歌专集。1990年6月,由北方文艺出版社出版第一部诗集《告诉月亮》(森林诗人丛书),1998年10月由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出版第二部诗集《马背上的摇篮》,1998年12月由北方文艺出版社出版第三部诗集《告诉太阳》。他的诗歌生活气息浓郁,思想感情炽热,以传统的艺术手法为主。在写森林诗和鄂伦春诗方面,进行了长期的探索和尝试,被称为“诗歌园里的一颗苦瓜”。诗集《告诉月亮》出版之后,奠定了他作为大兴安岭森林诗派的一名重要成员的地位。他的作品给人留下许多深邃的思考,是大兴安岭森林文学发展史上多彩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