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娅娜 关娅娜 北京市密云县人,1953年3月出生,大专文化,197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地区行署劳动局副局长、林业集团公司劳资处副处长、局(处)党组副书记。
1969年在内蒙古伊图里河铁路分局参加工作,1971年在大兴安岭地区邮电局作报务员工作,曾任电报科负责人、电信团总支书记,1975年任地区邮电局党委秘书、组织干事期间,组织带领广大青年在大兴安岭第一次创业中努力拼搏,艰苦奋斗,1971年、1972年、1974年被评为局先进工作者。1976年任地委办公室秘书科干事,1984年任档案综合科副科长,1986年调入地委政策研究室工作,历任副科长、科长,1994年任政研室副主任,1996年任现职。关娅娜理想信念坚定,事业执着追求,工作无私奉献,取得明显成绩。在地委政策研究室工作十年中,一直承担调查研究、文字综合、材料把关工作,每年用大量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调研成果绝大部分被采用于地委决策中,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曾受聘于中共中央《学习·研究·参考》特邀撰稿人,省委政策研究特邀编辑等。多次获国家、省、地论文奖,在中共中央主办的《经济参考》上刊登了《大兴安岭林区人口问题研究报告》一文;任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林区改革与发展研究》一书副主编;任黑尤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林区再次创业战略研究》一书编委,并收入文章《再次创业加快发展必频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略论毛泽东妇女理论与中国女性解放》一文被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继承和发展——毛泽东与毛泽东思想理论研究论文集》一书收入。1990年,1992年被评为地委模范工作者。任现职以来,勤政务实,刻苦敬业。为保证地区的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努力推进“两个确保”;加大力度完成“三提一补”;耐心细致作了大量繁杂的群众信访仲裁工作,有效解决了基层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工资制度改革,1996年、1998年组织制定方案,平稳地进行了局机关、事业单位两次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加大力度落实地委干部教育、选拔、任用制度,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制定大量劳动保障工作有关决定、规定、制度、办法。所分工负责的科室、部门在每年各类嘉奖评定、干部提拔、处级后备干部选拔、干部入党人数中占很大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