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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险峰

庄险峰






  庄险峰 1947年4月5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副主任医师,现任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巷医院党委书记。
  1975年,毕业于黑龙江省中医药大学医疗系,任加格达奇区医院医务处主任、副院长;1983年3月,任大兴安岭地委组织部科教科科长;1985年10月,任行署卫生局副局长;1991年,任大兴安岭地区卫生学校党委书记;1996年6月任现职。自任医院党委书记3年来,尽职尽责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为树立医院的窗口形象,加大职业道德建设力度,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制定“医院行风建设推进工作方案”、“最佳最差活动评比方案”,院党政领导与各党支部、科室层层签定了行风推进目标责任状。他带领纪委书记、业务院长、政工、纪检人员深入病房进行医德医风检查.聘请社会监督员,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对违章违纪人员严肃查处,在1999年行风评比中向前推进了四个位次。1997至1998年,医院被评为全区一类领导班子,1998至1999年,在全区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被评为超标单位。1985年至今,他被聘为大兴安岭地区中医学会、气功科研学会理事长,大兴安岭地区防疫医学会理事长,妇幼保健学会理事长,地区消费者协会理事长,黑龙江省中医学会理事、常务理事,全国少数民族医学会研究常务理事,省气功科研会常务理事。在《法律基础与卫生法》一书中任副主编,发表论文《证型在诊断中的意义》、《胃的生理系统与其它脏器的关系》、《朴素唯物论、自发辩证法与祖国医学》等均获地区论文评选一等奖;《治必因人、因地、因时》、《治病求本》、《浅谈毛主席的卫生思想》,获地区论文评选二等奖。1975年至1983年,荣获加格达奇区劳动模范、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光荣称号;1986年,荣获省级计划免疫、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1987年“5·6”大火中,获省政府通令嘉奖及奖金奖励;1988年、1992年,获省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连续五年获卫生系统优秀学会先进个人和地区科技工作先进个人称号;1991年,获地区抗洪救灾模范称号;1992年,获地区模范党委书记称号;1993年,获地区端正党风优秀党员领导干部称号;1999年,被地委评为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