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占军 宋占军 1962年10月22日出生,辽宁省开源县人,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现任大兴安岭地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1979年10月,在图强林业局烧柴站参加工作;1980年,考入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图强分局,历任集财股副股长、税政股股长;1987年,调入加格达奇区税务局,分别任农郊税务所、市场税务所所长;1991年,任加格达奇区税务局综合股股长;1993年,任加格达奇区税务局一分局局长;1994年,任加格达奇区地方税务局局长;1998年10月任现职。宋占军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开拓进取的创业精神,无论是在征收一线还是做基层局领导直至地区局领导,始终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大力组织税款收入,大胆进行征管改革。在他的带领下,1995年6月,大兴安岭地税系统实现了微机征税,实现了税收征管改革、税收会计改革、税收电算化“三同步”。立足改革,独辟蹊径探索林区税收工作新思路。为尽快实现税收征管“四化”目标,他大胆地提出了建立社会协税护税组织,调动群众协税护税积极性。勇于实践,不断探索,逐步建立和规范了税务稽查工作机制,使税务稽查人员的执法力度、组织收入能力、政治业务素质明显增强,使税务稽查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不断迈进。1999年,地局机关在党风廉政知识竞赛中,荣获三等奖,荣获第五届机关运动会的“最佳体育道德风尚奖”和庆建国五十周年演唱会的“最佳组织奖”,同年11月局机关被机关工委授予“合格职工之家”称号。1982年至1986年,他连续五年被评为大兴安岭地区优秀专管员、征管能手、查帐能手。1986年被评为漠河县先进工作者,1990年被加格达奇税务局评为先进工作者,1991年被大兴安岭行署评为税收大检查先进个人,1993年被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评为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1995年被加格达奇区区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996年被加格达奇区区委评为模范党务工作者,1997年受到大兴安岭地区地方税务局记功奖励,荣记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