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守友 宋守友 1958年出生,黑龙江省海伦县人,198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经济师,政工师,现任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液化气总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
1975年,在黑龙江省加格达奇区参加工作,先后在大兴安岭师范学校和哈尔滨师范大学学习。毕业后,历任加格达奇区团委组织部部长、大兴安岭地区政协工作联络处副科级联络员、大兴安岭地委统战部一科科长、新林区大乌苏林场党委副书记、地区林管局生活福利处副处长;1998年5月任现职。宋守友任职期间,不断改革,勇于创新,压缩机构,强化管理,将成本、利润、质量、安全各项主体指标层层进行分解,落实到人。将机关原有的8个科室合并为4科一室,把39人中的15人充实到销售一线,同时,封存二台汽车,并在冬季停用一台锅炉,年节约资金近20余万元,停发免费“液化气供应票”,一年可挽回经济损失14万余元。对职工实行定岗、定责、定权、定利的“四定”管理,机关干部实行效益工资,销售人员、钢瓶检验人员实行计件工资。公司的年经营费用支出减少20%,管理费用降低12%,连续二年全面完成地委、行署、林业集团下达给公司的各项经济指标。他组织编写了《液化气职工工作手册》,对内做出了液化气工作10项规定,对外向用户做出了“八项承诺”。根据加区出租车行业的实际,成立了“九洲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在此基础上成立了“九洲出租汽车修配厂”。在加区设有的一个液化石油气供应站、7个门市部、20个便民服务点的基础上,又在呼玛、呼中、松岭、阿里河、甘河、大杨树等地,建立了分公司和供应站,使液化气年销售量达到86 344瓶,比年计划多售出6344瓶。仅用2年时间就偿还历史欠账160万元,减亏120万元,安全、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工作均被上级主管部门评为先进单位。由于工作出色,1987年8月~1994年5月,先后四次被评为机关先进工作者,一次获晋升工资奖。1990年8月,被评为省统战工作先进个人。1991年5月、1994年6月,两次获大兴安岭地区爱德基金会银、铜牌奖。1994年6月,被评为大兴安岭地区统战工作先进个人。1992年9月,被评为大兴安岭地委知识分子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