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健 张健 1944年7月出生,辽宁省营口市人,1983年6月18日入党,高中学历,助理经济师,塔河宾馆经理。
1962年,牡丹江工程公司学徒工;1965年,调加格达奇筑路队,任木工;1968年,调塔河区塔南房建队,任木工;1969年,塔河林业局瓦拉干林场二连,任木工;1973年,瓦拉干林场机关食堂,任管理员;1983年,瓦拉干林业公司任总务、生活福利站站长;1987年任现职。任现职以来,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公而忘私。
1991年“七·一”百年不遇特大水灾中,宾馆成为重灾区,张健舍小家顾大家,在洪水到来之前,率领宾馆的全体工作人员,将宾馆一楼、二楼价值的30多万元的财产安全转移到宾馆三楼。大水期间,16人被围困在宾馆内,张健负责安排这些人的救急食品。水撤后又带领宾馆人员整理宾馆内卫生和院内大量的垃圾杂物。7月7日才回家,家中家具、电器、粮食、衣物、被褥全被水淹,损失折款1万余元。任宾馆经理后,精打细算,既要搞好县委、县政府、林业局的接待工作,又要节约招待费用,使客人、政府双满意。1997年以来,政府接待费用由每年100多万元,下降到四五十万元,4年来累计共为县政府,林业局节约接待资金150多万元。他很少在宾馆就餐,不管接待工作到多晚,都赶回家中用餐。1997~1999年从未拖欠过职工工资。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在第二届“四职三优”竞赛中,被行署、总工会评为先进个人;1988、1989、1991年,连续三年被县委、县政府、林业局授予劳动模范称号;1991年“七·一”抗洪救灾工作中,被县委、县政府、林业局给予记功一次的奖励;1997~1999年度,被县委授予党风廉政先进个人称号;1993、1999年,被县政府、林业局授予计划生育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称号。1998年被县人事局、计生委评为计划生育先进个人。1988年,被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工作者;1992年被机关工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994年,被机关工委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1999年,在爱国卫生工作中,被评为“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