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成祥 张成祥 1944年10月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呼盟市土左旗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1970年8月,在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公安局参加工作,任政保股长;1978年1月,任中共新林区委办公室政策研究员;1981年9月,任新林区公安局教导员;1984年1月,任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公安干校副校长;1985年1月,任大兴安岭地区国家安全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局机关党总支书记;1996年9月,任现职。工作中,努力学习政治、业务知识,理论联系实际,积极为经济建设服务。任安全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局机关总支书记期间,局党组织连续五年被地委机关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一次被评为地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张成祥被地委机关党委评为模范党务工作者。在国家安全工作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中,1990年组织干警成功翻译了国外啤酒生产工艺技术资料,及时将这些资料提供给地区啤酒厂,啤酒厂成功地试制出“兴雪”12°啤酒,各种技术指标达到省级标准,当年生产啤酒150余吨,增收15万余元,这项成果被地区科委评为科技成果二等奖。1987年“5·6”大火之后,大兴安岭地区森林大面积遭受松毛虫侵害,在国内专家多次实验,无根治良方的情况下,组织科技情报科干部多方调查,于1993年取得国外生物制剂,在此基础上又试制成功了大兴安岭地区特有的生物制剂,为国家填补了空白,经地区几个林场使用,灭虫效果比国外制剂效率高出数倍,每年可减少因松毛虫所造成的森林资源损失2万立方米,可增加经济效益200万元。此项成果受到了当时的省长邵奇惠同志的高度赞扬,他亲自到省国家安全厅表示慰问,并要求对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国家安全部将此成果评为科技情报奖励最高等级。因此,地区行署给予晋升一级工资的奖励。在地区中级法院任副院长期间,脚踏实地,敢抓敢管,分营的立案庭在1998年被地区政法委评为“学创”先进集体,分管的行政审判庭连续三年结案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