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奕正 张奕正 1955年10月出生,大学文化,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现任地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73年2月参加工作,所任预算会计、呼玛县财政局长、地区大检办主任等职,1998年10月任现职。任职期间,他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工作,开拓进取,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1999年,为组织财政收入,加强农业税收征管,他组织制定了一系列相关办法和措施,收到明显成效。特别是1999年制定了《农业税征收目标管理办法》、《农业税专管员考核评比方法》,农业税当年完成7818万元,为预算的123%,比上年增收668万元,增长12%,为平衡财政预算作出了贡献。他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基层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1999年为基层农业税专管员解决了交通工具困难的问题。每年下基层150天以上。多年来,他在工作中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撰写了《全面振兴财政,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呼玛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设想》等具有指导性的文章,在省地刊物上发表。他本人多次被评为县模范工作者,地区优秀财政工作者,省财政系统劳动模范和大兴安岭地区先进个人,省大检查工作先进个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