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喜君 张喜君 黑龙江省安达县人,1951年12月2日出生,硕士研究生结业,1984年12月15日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会计师,现任林木产品经销总公司副总经理。
1968年于加格达奇特区中学初中毕业参加工作,当过力工、农工、拖拉机司机、核算员、出纳员、会计员、财务股长、接待科长(副科级)、财务科副科长、科长。1992年5月任地区边境经济贸易管理局副局长、漠河边境经济贸易公司副经理。1995年2月任地区行署审计局党组成员、审计局副局长。1997年3月任林管局清欠办公室副主任。1998年10月任现职。工作期间坚持学习,1989年获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1996年获成人高等教育学业证书和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1998年中国人民大学函授会计专业本科毕业。1999年晋升高级会计师。在塔河林业局机械大修厂工作时,制定了《车间产品成本核算办法》、《关于奖励产品推销、扩大活源的试行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各种规章制度,严格财务管理,执行结算制度,控制支出,为大修厂提高经济效益做出了贡献。到林业局任财务科长后,组织制定了《塔河林业局财务包干方案》、《质量成本核算办法》、《塔河林业局开展双增双节运动,加强资金管理办法》,通过实施,效果显著,从1987年~1991年,连续五年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1991年,塔河县受百年不遇特大洪水侵袭,及时提出向国家申请减免有关税费的请求,并亲自带县、地二级有关人员到省、进京申办减免税收,后经国家批准,共减免塔河林业局能源交通建设基金、予算调节基金590多万元,林业管理局减免2000多万元,并争取到税务部门扶持生产特种贷款120万元,保险索赔金850万元,为塔河的经济发展攒足了后劲。任边贸管理局副局长后,签订实质性合同33份,进出品总额达4762万元。一次过货实现利润550万元。任审计局副局长时组织查处违纪资金893万元。任清欠办副主任时,组织领导清回欠款41.12万元,为缓解大兴安岭地区资金紧张状况,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任现职以来,带领全区木材稽查战线的工作人员,共查处违纪案件399起,处罚536人,收缴罚没款91万元,为林管局挽回经济损失6898万元,为发展大兴安岭经济做出了贡献。工作期间多次获县级劳模称号,1990年被评为林业部优秀财会工作者,1992年度获大兴安岭地区劳动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