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萍 李丽萍 女,195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高级政工师,现任中共松岭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70年12月中学毕业后,在松岭区绿水贮木场工作;1971年,在松岭区电信局工作;1973年,在松岭区法院工作;197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2月,松岭区机关党委任团委书记;1976年,在区委宣传部工作;1986年,先后任区委学习室主任、宣传部副部长兼任《大兴安岭日报》驻松岭记者站站长、区精神文明办主任等职;1994年8月,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1996年任现职。她无论是在工人岗位还是在领导干部岗位上,都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吃苦耐劳,努力为党为群众办好事实事。1987年侧重抓了全区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她的文章多次在地区、林业部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会上获奖。在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期间,努力协助部长做好部内工作。她总结了壮志林场“一转两变”抓党建工作的新路子。即:“党建围绕中心转,内容随着工作重点变,形式随着生产经营方式变”的经验,在全区进行了推广。任现职后,她认真抓好理论学习和理论研究工作,区委中心组被地委评为理论学习先进单位。1998年开辟了《来自木材生产一线的报道》、《生产一线采风》电视专栏。同年她会同地委宣传部对胶合板厂等6家企业实行委托经营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报告分6期在《大兴安岭日报》上转载。李丽萍在紧张繁忙工作的同时,不辍笔耕,先后总结多篇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论文,其中《松岭区委各部门齐抓共管党员教育》、《关于松岭区党建工作调查报告》、《关于松岭区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有益尝试》、《面向市场,走出困境,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作为新时期林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关干精神文明建设的思考》等论文,被省、地采用或发表。1991年参与编写了《社会主义知识词典》。1998年区委宣传部被地委宣传部评为“经济宣传先进单位”,她个人1997、1998年被地区评为“宣传战线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