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奇 李海奇 1945年8月16日生于河北省容城县平王乡留通村,中共党员,现任韩家园林业局副局长。
1965年入阿里河林业局工读学校读书,1966年10月毕业分配到阿里河林业局工作,在二十六营林村当工人。1969年在齐奇岭小学任负责人。1973年调齐奇岭知青队任队长,1980年任齐奇岭经营所生产股长、计统调度。1983年5月调到黑龙江大兴安岭林管局林工商联合公司,任车间主任、副厂长、一分厂厂长、生产科长。1987年9月至1990年参加大兴安岭抢采抢运烧死木会战,任林工商公司指挥。1991年3月调韩家园林业局做筹建工作,任生产科长,兼管安全、机电调度、营林木材经销科和组织贮木场、汽车队、主伐林场的筹建工作。1993年12月提任为韩家园林业局副局长、森林防火指挥,1996年7月调整为分管林产工业及招商引资工作副局长。从一名普通工人成长为一名企业领导干部,他始终尽职尽责,不骄不躁,开拓前进。他不管做什么工作都能抓住前沿,稳中求进,有创新,得到了领导和群众好评。在韩家园林业局建设初期,条件艰苦,林业局在加格达奇、塔河、十八站都设立了临时贮木场,在协调指导生产、销售、运输各环节矛盾及铁路关系过程中,他坐212小车奔跑在山场和几个贮木场之间,没有节假日、星期天,两次翻车他都没有休息一天。当副局长以后,更是恪尽职守,勇于实践,为搞好防火工作他跑遍了韩局山山岭岭。为解决施业区村屯多、火源复杂的实际情况,1994年首次与呼玛县各乡镇签订联防责任状,开辟了县局联防的先河。根据韩家园建局晚,林产工业底子薄的现状和改革的实际,开展招商引资转换经营机制,吸收21户私营投资者建立林产工业加工小区。统一销售,统一资源配置,吸引了资金600余万元,为林业局年创利500万元,产品也由单一的锯材发展到单板、卫生筷、食品棒、细木工板、木制儿童玩具等多品种。韩局林产工业走上了良性发展的道路。在阿里河林业局工作期间10次被评为林业局年度先进个人,1974年被评为先进个人,出席了知识青年表彰大会。所领导的知青队两次被牙克石林管局评为先进集体。1982年获得大兴安岭地区劳动模范称号,1990年被大兴安岭地区评为抢采抢运烧死木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