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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绍贵

杨绍贵






  杨绍贵 1947年5月10日出生,黑龙江省巴彦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高级政工师,现任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老龄委主任、民政局副局长。
  1964年10月,爱辉县爱辉公社富强大队社教队临时队员;1965年6月,省委办公厅第4期机要训练班学员;1966年2月,孙吴县县委机要组任机要员;1968年3月,黑河地区革命委员会办公室机要组任机要员;1970年3月,大兴安岭地革委、地委机要组、机要科,任机要员、副科长、科长;1988年11月,大兴安岭地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地区保密局局长;1997年3月,任现职。杨绍贵同志任地区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后,带领老龄委一班人脚踏实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不懈地为全区老龄工作办好事,办实事。在工作中开拓进取,勤于奉献,使全区老龄工作有新进展。围绕“五个老有”工作目标,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法》、《老年人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全区人民敬老养老意识,进一步增强老年人依法自我保护意识,重视老年人信访工作,积极反映老年人呼声,解决老年人生活中的实际困难。1998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法》、《老年人保护条例》起草《大兴安岭地区优待高龄老年人规定》,经行署批准实行。组织发放《敬老优待证》使大兴安岭地区老年人在社会生活中得到优待和优惠照顾。举办各种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体活动,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改善生活环境。走访慰问特困老年人,开展“助老工程”,救助特困老年人,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积极支持倡导开展社会服务,鼓励老年人参加社区活动,鼓励个体劳动者从事托老服务,参与社会发展。1999年为地林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1400余名老年人,补发拖欠的18个月档案工资,协调处理老年人信访案件200余件。杨绍贵为发展大兴安岭地区老龄事业“建立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