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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祥

周永祥





  
  周永祥 山东省蓬莱县人,1949年10月10日出生于黑龙江省依安县双阳镇,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大兴安岭建筑工程总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检委书记。
  1968年12月在加格达奇参加工怍,曾在大兴安岭电业局送变电工程处当工人,1970年2月大兴安岭建筑工程公司成立,他所在的单位并入工程公司。1970年10月被选送到卫生学校医士班学习,1972年12月毕业后在工程公司从事医生工作,1973年10月弃医从政,先后任团总支干事、团总支副书记、书记、总公司团委干事、团委副书记、书记等职,1983年9月考入黑龙江省委党校大专班,1985年7月毕业后,在总公司任宣传部长、工会副主席等职,1989年6月任总公司工会主席,1999年2月任现职。大部分时间从事群团工作,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总公司工会民主管理“三步走”的工作方法,在全省林业工会系统进行交流。他多次参加各种理论培训,特别是在省委党校大专班毕业后,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和党的建设理论掌握的比较好,为搞好党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1986年被推举为大兴安岭建筑工程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会长,1988年在黑龙江省建筑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首届年会上,被推举为研究会理事。参与撰写的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论文和经验文章曾在全省建筑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年会上获奖和交流。1994年8月在全区工运理论研究会上,他撰写的《浅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论文被评为三等奖,同时被推举为地区工运理论研究会理事,1999年被推举为黑龙江省工运理论研究会会员。他热爱群团工作,并能结合企业工作实际,潜心研究,有创新地开展工作。他曾连续多年被省林业工会、省建设工会授予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干部、优秀职工之友等荣誉称号。他关心职工生活,积极支持职工自营经济的发展,1998年被大兴安岭地委授予“发展职工自营经济优秀组织者”称号,被省林业工会授予“攀登森工经济新台阶立功竞赛优秀组织者”称号。任现职以来,认真学习本职工作的业务知识,努力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党建工作,2000年2月被评为全省建设建材系统重视支持工会工作优秀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