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宪阳 赵宪阳 1957年6月26日出生,黑龙江省双城县人,中共党员,研究生文化,高级政工师,现任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党校党委书记,第一副校长。
1974年7月,松岭区松岭镇农场,任副队长;1976年8月,大兴安岭师范学校读书;1978年8月,松岭区一中,任教师、团委书记;1983年8月,松岭区二中,任教导处主任;1984年7月,松岭区团委,任副书记、书记;1987年2月,大兴安岭团地委,任副书记、书记;1992年12月,任新林区区委书记;1997年1月,任十八站林业局局长;1999年2月任现职。他有很强的敬业精神,工作中能坚持原则,勤奋工作,无论组织安排什么工作,都能克服各方面的困难,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他工作经历丰富,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决策水平,具备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业务水平。他为人正直,对自己要求严格,敢于承担责任。对同志热情,乐于助人。能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待工作不怕得罪人。他能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是一位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1990年与他人共同撰写了《团的工作指南》一书,并担任副主编。撰写的论文和体会文章多次在省、地刊物上发表。赵宪阳曾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奖励,1981年获松岭区优秀教师称号;1982年获省、地“新长征突击手”称号;在担任团地委书记期间,由于工作政绩突出,被地委、行署奖励一级工资;在担任新林区委书记和十八站林业局局长期间,连续六年获得林管局企业经营管理目标奖,同时受到清欠奖和售价奖;在新林任书记期间,被林业部授予全国林业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的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