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维龙 高维龙 1967年2月2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尚志市,初中文化,中共预备党员,现为西林吉林业局筑路养护处筑路三段推土机司机。
1982年10月参加工作,在西林吉林业局前哨林场任通讯员,1984年1月至1996年4月在西林吉林业局中心苗圃从事推土机司机工作,1996年5月任现职。在工作中,他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只讲奉献,不求索取。他一个人开一台车,早晨3、4点钟起床,晚上8、9点钟收工,有时干到深夜10多点,中午在工地吃饭。再苦再累,从没有怨言。他的车保养的最好,出勤率最高,每年节省油脂材料费1.5万元,创产值10多万元,为企业创造了最佳的经济效益,连续4年被单位授予“设备管理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大兴安岭“5·6”特大森林火灾及恢复生产与重建家园期间,他头顶烈日,汗流夹背,推平一座座废墟,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被晋升一级工资。在1999年9月2日扑救木业公司火灾战斗中,为隔离火源,他不顾个人安危,驾驶着推土机在燃烧的大火中冲来冲去,滚滚的浓烟呛得他喘不过气来,熊熊的烈火把脸烤得火辣辣的疼,连续奋战了一天一夜,一直坚持到最后。县局领导给予他很高的评价,被授予扑火抢陆先进个人。1988、1989年被西林吉林业局授予“设备管理先进者”称号;1998年被县政府授予“1995——1997年度劳动模范”称号;1999年被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授予“劳动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