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振波 黄振波 1948年10月出生,河北省新城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政工师,现任中共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交通局党委副书记。
1966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库都尔林业局乌兰牧骑任宣传队员;1968年10月,下乡在库都尔镇团结生产队当力工、粮店售粮员、商店售货员;1970年4月,在黑龙江省加格达奇粮库做搬运工、财务出纳员、会计;1978年,在加区粮食科任工会干事、党委秘书;1981年12月,调至大兴安岭地委组织部,历任副科级组织员、正科级组织员、干部一科副科长、科长;1996年6月,任地委组织员办公室副主任兼干部一科科长;1997年3月,任地区行署交通局副局长;1999年12月,改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他工作勤奋,襟怀坦荡,为人厚道谦和,在工作中联系群众,讲究团结,顾全大局,有较高的政治修养和管理水平。在干部管理上,努力提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抓好干部队伍的理论学习,坚持开展谈话制度,做好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干部任用工作上坚持任人为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做到了民主集中、依法办事。在干部考核中,他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准确地了解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为地委使用好干部提供了依据。就任副局长岗位后,向书本学、向老同志学、向工作实践学,很快适应了交通工作,进入领导角色。在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工作岗位上,他努力工作,务实求真。在班子建设上,他协助班长,贯彻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抓好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班子的整体功能;在党风廉政工作中,把反腐败工作贯穿到交通工作的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在处理个人重大问题事前报告制度,确实抓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和治理全区公路“三乱”工作;在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他协助党委出主意、想办法,把创建文明“窗口”,文明“行业”作为自己的重点工作。在担任工会主席后,他理顺了上下关系,配齐了公路、运输两级工会组织的人员,落实了省厅和地总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了各项活动,使交通工作步入了正常轨道。多年来,他不为名、不为利,干一行爱一行,受到了各级领导和同志的好评,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和模范党务工作者,1998年被地委授予全区党风廉政先进个人、模范党务工作者,被省交通厅授予工会积极分子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