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春华 傅春华 女,1952年出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197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高级记者,现任大兴安岭日报社党委委员、副总编辑。
傅春华1967年下乡,在大杨树青年农场任教师;1972年就读于黑龙江大学中文系;1975年大学毕业后,在大兴安岭日报社从事新闻工作至今。她在20多年的记者生涯中,用犀利的笔把舆论监督作用发挥淋漓尽致。多年来,她组织记者采写了40多个大型批评性报道,如《出售假劣种子致使农民百亩地绝产》、《甘河护岸林被盗伐一空》、《吃喝风为何屡禁不止》等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促进了问题的解决,均受到地委领导的表扬。她采写的《假种子致使农民百亩地绝产》的报道,为加区加北乡幸福二队农民挽回了经济损失,农民拿到退赔款时激动地流下了热泪。10多位农民来到编辑部为她送来了一面锦旗,高度地称赞她是人民的好记者。新闻是她钟爱的事业,深入生活、笔耕不辍、奉献精品是她不懈的追求。傅春华经常下林场,跑工段,走机关,足迹遍布了大兴安岭的山山水水,为宣传大兴安岭付出了艰辛和努力。在担任大兴安岭广播电台新闻部主任期间,她针对国有林区改革的大主题,经常带领记者深入基层,采写了一些对林区改革有较强指导意义的报道。如《改革使松岭摆脱困境》、《发展替代产业是林区经济发展的途径》、《两个文明建设给呼中插上腾飞翅膀》、《科技意识给这里带来光明》、《老林业奔向黑土地》等报道,对推进林区改革,加快林区经济发展提供了新鲜经验。“当总编,首先要当好首席记者”,这是她走向领导岗位对自己的要求。1996年,傅春华任大兴安岭日报社副总编辑以来,在分管报纸新闻宣传中,更加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能正确地把握新闻舆论导向,为地委中心工作服务。经常与分管部门的主任共同研究策划报道题目,针对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推出了《承诺与服务》、《隆冬时节话供暖》、《都市陷阱的启示》、《小洪军好想有个家》等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其中《小洪军好想有个家》获省好新闻一等奖。20多年来,工作成绩突出,被新闻同行们誉为“获奖专业户”、“高产记者”。她撰写的新闻作品已有50多篇在全省获奖,仅一等奖就有6篇,有百余篇在中央、省级新闻刊物发表,10多篇论文在省级刊物发表。连续多年被地区授予“全区行业女状元”称号,先后4次获得“省优秀记者”、“优秀新闻工作者称号”,1998年她作为“兴安女杰”被收录到“中华巾帼大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