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志良 蒋志良 1953年3月出生,上海市人,中共党员,高中文化,现任塔河县开库康乡税务所所长。
1969年,从上海到黑龙江省呼玛县兴华公社新民二队插队落户,后调入开库康乡(1981年划归塔河县)供销社任会计;1987年开库康组建税务所,经乡里推荐和税务局的考察,蒋志良被任命为第一任所长兼税收专管员。蒋志良思于税收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自己远大理想融注到工作中。开库康乡管辖4个村屯,一个林场,一个江边贮木场和卫东木材加工厂,全部人口不足3000人。在税收征管对象中,有国有企业3户、集体企业6户。个体户30户及零星分散的小摊位等。由于税源分散,战线过长,做为唯一的一位税务专管员,保证税款应收尽收难度很大。蒋志良开始挨家挨户地调查税源,走街串巷地了解情况,宣传国家的税收政策。蓄水养鱼、涵养税源是每一位税务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开库康乡有个20多人的乡办福利厂,濒临倒闭,蒋志良就多次联系县局为其筹集资金32万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其减免税金5.5万元,当年小厂实现产值81万元,利润近10万元。1993年8月,蒋志良同志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后他处处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爱岗敬业,孜孜不倦。为给县局减轻负担、节约开支,自建所以来,他始终是身兼数职,既是所长、专管员,又身兼更夫、烧炉工,为县局每年节约经费2万多元。由于他工作任劳任怨,受到上级领导的好评,连续九年被评为省、地、县、乡的先进工作者和优秀专管员。1996年10月,他被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评为全区“最佳优秀公务员”,他领导的税务所被评为省级“文明税务所”,1997年末,他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先进工作者”。二十年如一日在一个平凡的基层税务所长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从建所至今累计为国家聚财达8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