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俊才 解俊才 1950年6月6日出生,吉林省怀德县人,198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政工师、税务师,现任大兴安岭地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学会、珠算协会副秘书长、副会长等职。
1967年5月,加格达奇百货商店参加工作;1977年5月,到加格达奇商业局工作;1980年8月,任加格达奇商业食品厂副厂长;1982年3月,任加格达奇第四综合商店副经理;1983年3月,调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工作,历任科员、副科长,科长;1994年9月,任大兴安岭地区地方税务局人事科科长;1994年11月任现职。解俊才重视理论学习,用正确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新情况,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积极主动钻研税收理论和税收业务知识,系统地学习了《现行税制》、《稽查工作规程》和《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注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分管税收时,经常带领税政人员到各县、区地税局就税源、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1996年10月,他撰写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地方税制的探讨》一文,被收入《中国税制改革与发展论文集》。多年来,分别主管过税政、稽查、办公室、法规和基层指导科工作,他以廉洁、务实、高效为目标,抓了稽查工作的基础建设、国家各项税收政策法规在全区的贯彻落实,以及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两个成果同时要”的原则,大力组织税收收入的同时,狠抓了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大兴安岭地区地税局在行风评议中取得好成绩和成为地级文明单位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