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艳 雷艳 女,1952年10月25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文化,中级职称,现任行署文化体育局副局长。
1970年6月,加区第一综合商店参加工作,任营业员;1972年4月,地区医院儿科,任护理员;1973年8月,任电影公司检片员、出纳员、统计员、影片调度;1989年6月,任电影公司副经理;1994年5月,任地区图书馆馆长;1996年6月,任现职。1996年以来,主要分管新闻出版、图书馆、文物管理及机关综合政务工作。她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优秀国家公务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在大兴安岭地区两个文明建设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她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坚持不懈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在群众中有很高威信。她在领导岗位上默默履行着共产党员的职责。在工作中尽职尽责,严守纪律,清正廉洁,积极协助局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推动文体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1996年撰写的《图书馆人事制度改革与干部培训知识》在省学会评选中获优秀论文一等奖。1983年至1986年曾连续被行署人事局评为先进工作者,1986年、1990年、1992年、1994年被地区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1992年由行署人事局奖励一级工资,1992年被中央广播电影电视部评为先进个人,1996年被地委宣传部评为十佳文艺工作者,1995年至1999年被地委机关工委评为模范党务工作者,1999年被地委机关工委授予“十佳公仆”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