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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前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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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政府确定七项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加强技术网络建设和避孕药具供应工作。各县(区、局)、乡(镇、林场)均建立“两位一体”、“三位一体”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增加设备,培训人员,改善服务条件,对育龄妇女实行分类管理,有效地进行经情访视、环情孕情监测等项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合格村率达87%左右;长效避孕节育率达84.64%以上,综合避孕节育率91.96%以上,出生人流比降至1:0.07以下。计划生育“三为主”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全区基本实现孕前管理和服务。1999年末,全区计划生育率为98.67%。比计划提高2.37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张景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