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管理
依法管理
1999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依法管理。各地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加大对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力度,强化对计划生育行政案件复议和应诉工作,利用法律手段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一些重大疑难问题。各林业企业认真贯彻行署下发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加强了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全区加大对计划生育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力度,严格执行国家计生委制定的“七不准”,加强计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了文明执法和正确执法水平。
(张景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