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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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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合法权益,保护合法的宗教活动,制止非法的宗教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打击了违法的宗教活动和邪教组织;加大了对宗教事务和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力度,深入三县四区20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年度检查验收;开展了全区宗教情况和天主教工作两项调研;组织开展了评选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和模范清真寺活动;建立和制定了宗教行政执法责任制,成立了地委天主教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实施了全省天主教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参加了揭批“法轮功”和“喜迎澳门回归”座谈会,对信教群众和宗教教职人员进行了爱国主义教育,全区信教群众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在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过宗教生活,全区宗教界无一人参加“法轮功”邪教组织,宗教活动正常,发展平稳,为地区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宗教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
                                     (涂长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