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老龄委工作
综述
1999年,地区老龄委遵循江泽民总书记“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指示,依据《老年法》、《条例》和《大兴安岭地区老龄事业五年发展规划》,紧密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教”奋斗目标,结合实际开展老龄工作,为老年人服务。组织老年人开展庆祝国际老年人年各种活动,宣传“建立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主题,使全区呈现出老少共融、代际和谐、敬老养老氛围;组织老年人参加揭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使老年人认清“法轮功”邪教组织反动本质和危害;开展社会服务鼓励老年人参加社会服务业,参与社会发展;走访慰问特困老年人,开展“助老工程”救助特困老年人;积极反映老年人呼声,解决老年人生活中实际困难,使地林直机关、事业单位1400余名退休老年人,被拖欠18个月档案工资(月26.60元)得到补发;全年协调处理老年人来信来访涉老案件26件,老年人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举办各种适合老年人特点文体活动,老年人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不断提高和改善;加大《老年法》、《条例》宣传覆盖面,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传统美德。1999年,全区老龄工作有突破性进展,老龄事业持续发展,圆满完成当年工作任务。
(施云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