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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解困

扶贫解困



  认真贯彻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加大对残疾人扶贫工作领导,地区行政公署和县(区)人民政府成立扶贫组织机构,将残疾人专项扶贫开发工作融于政府扶贫之中,与落实国家有关保障政策相结合,广泛开展“帮、包、带、扶”等多种形式扶贫工作。到1999年底,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均建立了残疾人服务社,乡(镇)建立残疾人服务分社。经过积极努力,争取康复扶贫贷款240万元,分别用于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和林田公司面粉厂。年度完成扶贫任务432人,为270户残疾人制定了具体扶助措施,250名残疾人纳入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超额完成省下达年度扶贫任务。
                                     (陈 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