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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禁“法轮功”

查禁“法轮功”



  呼玛县委为了处理好“法轮功”问题,发出通知,要求全县各级组织在组织学习《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法轮功”就是邪教》的同时,要认真学习中央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时收看《害人夺命的“法轮功”》电视片。县委还摄制了专题录像片播放,加大宣传力度。在电视台开辟专栏,邀请各界人士谈“法轮功”对世人的迷惑性,对社会的危害性,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要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坚定不移地跟党走。由于宣传、教育到位,呼玛县30余名“法轮功”练习者和“法轮功”彻底决裂,并将手中有关“法轮功”的书籍、录音带及其它宣传品上缴到公安部门。
                                 (张景春 周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