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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林保护工程

天然林保护工程



  塔河县对天然林保护工程逐步建立起从计划、生产、资金使用到检查验收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责任人,把“天保”营林各项任务的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来抓,林业局在资金上也给予一定的倾斜。通过摄制专题片、开辟“天保”专栏、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木材生产一线、林场机关、退休职工、家属及镇内单位踊跃投身到“天保工程”中。营林创产值5000余万元,有近2500人从事营林生产,营林自营率由过去的不足40%提高到80%,塔林、塔丰、绣峰、樟岭等单位已基本实现自营,瓦拉干贮木场、建材厂等单位的干部职工从事“天保工程”,增加了收入。县局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不定期地深入到各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1999年塔河林业局多次代表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接受国家林业局检查,无论是在资金管理上,还是在营林任务完成的质量上,均受到上级的好评。是年8月塔河林业局代表大兴安岭林业集团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作为国家实施“天保工程”的典型向全国播放。1999年塔河林业局的“天保”营林各项任务已顺利通过上级验收。
                                     (梁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