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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职工自营经济

发展职工自营经济



  中共漠河县委下发了《关于落实地委加快发展职工自营经济意见的实施办法》,县委、县政府、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发展职工自营经济若干规定》。县总工会筹集资金73.6万元,为35个职工自营经济户提供低息贷款26万元。到年底自营经济产值达3200万元。采煤业、运输业初具规模,从事采煤业人员达1168人,创产值410万元;运输业从业职工330人,平均每台车收入3万余元,每台车年缴费用1.3万元;举办两期木耳栽培技术培训班,160人参加了培训,拓宽了职工发展自营经济的渠道。通过各种媒体对马子玉、于连山、钱涛等35名自营经济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宣传,召开县(局)自营经济表彰会,有50名先进个人,4个先进集体受到表彰,6人作典型经验介绍。
                                     (付君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