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兴安镇改善农民住房条件

兴安镇改善农民住房条件



  兴安镇为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实行“三优先”政策,即对新建砖瓦化住房的优先提供实用设计图纸;对在规化区内建砖瓦化住房的优先审批;对经济较为困难的村民建砖瓦化住房的优先扶持。1999年兴安镇投资3万元扶持了河西村杨继忠、张庆丰、姜兆林三户村民。建起了面积为230平方米的砖瓦结构住房。
                                     (高继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