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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制度改革

三项制度改革



  1999年,松岭区(林业局)加大了企业的劳动用工、工资分配及干部人事等项制度改革力度。彻底打破原有的用工制度,一律平等竞争上岗;打破原有分配原则,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和计件工资;打破原有陈旧的选人、用人渠道和方法,一律实行公开竞聘制。同时,本着精干、高效、廉洁的原则,重点加大了机关机构改革力度,通过改革,林业局机关工作机构由原来的21个压缩到12个,精简比例为42.9%。机关精减人员188人,事业单位精减人员182人,教育系统精简人员126人。合并了一些职能相近的股办和科室。配合减员分流,又先后组建了森林资源管护大队和造林公司,对减编空缺人员全部采取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顺利完成对财会人员、医护人员及文秘人员的招录工作。
                                     (徐桂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