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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中小型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松岭区(林业局)有中小型企业61户,其中属林产工业系统16户,属乡镇企业19户,多种经营系统7户,地方工业1户,其它18户。由于存在机制僵化、管理粗放、效益低下等问题,1998年对25户(包括4户解体企业)中小型企业进行改革。1999年对其余40户企业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先后采取租赁经营、委托经营、承包经营、兼并或联合等形式对其实施改革。其中:委托经营9户,租赁经营5户,承包经营23户,解体3户,改革面达到100%。企业经济状况明显改善。
                                     (徐桂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