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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管理

森林资源管理



  1999年初,松岭区(局)制定出台了《松岭林业局资源林政管理办法》,组建了资源管护大队,各林场设立中队和小队,形成了资源管理的系统化、网络化。本着“山上管严,山下管住”的原则。抓源头管理,严格执行调查设计和伐区拨交验收制度。整顿木材加工厂点,规范木材经营加工企业。1999年对全区45家加工厂点进行清理整顿,保留了35家,并严格控制各加工厂点加工原料,一律实行从贮木场统一调拨和利用剩余物。充分发挥资源林政、公安森保、木材稽查等部门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了木材“专打”斗争。一年来共查处11起滥砍盗伐案件,收缴木材265立方米,扣缴大型生产设备20余台套,罚款50余万元。同时,加大木材稽查工作力度,把多装少算、少装多算做为工作重点。全年共查处违纪案件16起,查处违纪人员16人,罚款12.8万元,为林业局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7.75万元。
                                     (徐桂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