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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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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局)全年共出台各项管理办法20多个,使企业内部约束机制得到强化,通过对销售体制及秩序的规范和治理,使企业效益流失现象得到控制。全年处理销售违纪人员40名,其中15名国家正式干部被开除公职。加强木材生产管理,合理调整库存结构,积极拓宽销售渠道,既提高了木材售价,又增加了企业收入。全局木材立方米平均售价实现387.34元,同比提高18.29元,单车载量实现71.27立方米,同比提高9.5立方米,增加收入1548万元。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缩生产成本,使新林局今年木材立方米成本实现247.67元(其中林价100元),同比降低22.29元,节约成本867万元,增收节支目标全面完成,全年实现增收4862万元,节支1876万元,完成清欠431万元。大力压缩逾期贷款规模。全年共压缩逾期贷款11 163万元,节约财务费用668万元。并加大了对驻外企业的清理整顿力度,派出专项工作组对大连、鲅鱼圈、廊坊等地外驻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分别采取转换机制、调整经营方式、产权置换等措施,使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得到妥善处理。
                                     (高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