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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服务中心

再就业服务中心



  1999年,新林林业局共有1075名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中心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服务,及时为下岗职工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278.9万元,其中缴纳养老保险金78.0万元、失业保险金6.6万元,医疗保险费30.6万元。并对进入中心的下岗职工进行培训,保障了下岗职工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杨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