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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

机构改革



  新林区(局)根据林业集团公司机构改革指导方案,成立了机构改革调研组,制定了《新林林业局机构改革方案》、《新林林业局机构实施方案》,重新核定了党政企机关编制。遵循“精简、高效”的方针,政府部门保持不动,将政企部门合署办公的体制进行改革。克服了职工队伍老化、干部多的困难,加上历次改革都十分到位,机关全部是正式干部,因此,在分流人员上,实行多渠道、多方式,采取双向选择、整体转移、辞职辞退、退职退休、派往基层、自谋职业等形式。区(局)机关机构由32个减到19个,机构精简41%,人员由原来的790人,减到456人,精简43.3%。
                                     (杨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