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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污贿赂

反贪污贿赂



  1999年,新林区检察院共受理经济犯罪线索4件5人;经初查立案4件5人;其中贪污案件3件4人;挪用公款1件1人。4起案件都是万元以上大案,贪污款额分别为145万元、30万元、2.4万元。挪用公款额9.9万元。通过上述案件的查处,共为国家挽回近188万元的经济损失。
                                     (宋新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