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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木材调运环节

改革木材调运环节



  1999年,新林木材科以市场为导向,加强贮木管理,调整产品结构,进行销售体制改革。林业局年初制定了《新林林业局贮木销售管理办法》,成立了贮木销售领导小组;成立了木材检验大队,隶属木材科领导,下设分队,对木材支拨、缴库实行统一管理;整顿销售秩序,按照《林木产品销售稽查管理办法》,加大稽查力度,对基层单位进行严厉查处。一年来,全局共查处违纪案件23起,挽回经济损失82 981.96元,开除公职20人,免职2人,清出检验队伍15人,调离工作岗位5人,拘留2人。木材科费用与林业局脱钩,按照全局销售收入的5.6‰提取,若年销售超过2.5亿元,超额部分按2‰奖励。
                                     (刘润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