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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镇(经营所)

林海镇(经营所)



  全年实现总产值226.156万元;木材采运总产值127.92万元;全年实现利润129万元,上缴税金4.9万元;全年共生产木材4000立方米,剩余物300立方米,工具把生产897立方米;营林生产完成造林面积20公顷,公益林促进更新47公顷,公益林抚育681公顷,天然林抚育343公顷,病防监测地3公顷。
  加强企业管理,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加大改革力度,增强了企业效益。先后对贮木场、卫生院、电工班、食堂等实行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党委和政府领导亲自抓,制定规划,层层落实到基层,先后有2个文明小区被誉为地区安全小区,镇党委和政府大力提倡发展第三产业和职工自营经济。
  镇党委和政府认真做好稳定工作,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弘扬大兴安岭精神,开展“远学马永顺,近学张美钧”的活动。
  为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建乒乓球室1处,篮球场2处,排球场1处,图书室1处,先后举办文艺演出5次。为职工谋福利,共拿出3万元买大米、鸡蛋。
  被新林区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连续十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连续22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全年实现党员、干部无违法、无违纪、无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张 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