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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林林场

新林林场



  现有职工3760人。林场下设机关、贮木场、营林大队、经贸公司、养路检修所、汽车队、防火办、退管办和18个生产工段,还设有卫生院等后勤服务单位4个。有汽车80台,J—50拖拉机50台,固定资产4419.8万元。1999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344.7万元,其中木材生产实现产值2640.7万元,营林生产实现产值315.2万元,林产工业实现产值220.8万元,上缴利润2626.1万元(按不变价计算)。
  大力发展职工自营经济,积极开辟致富途径。新林林场从事饲养、种植、运输、服务等业户311户,从业职工人数达587人。年创产值655.20万元,年总收入251.08万元。
  林场以资源培育为重点,加强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配备管护人员85人,坚持四季巡护,严格执行限额采伐,注重伐区质量管理。抚育天然林1443.8公顷,完成计划的100%,设专业扑火队一个,配备专用汽车4台,风力灭火机20台,2号工具400把,扑火队员30人,组织派出所、资源、林政等部门力量,清山清沟,打击偷拉私运、盗伐林木现象,使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
  注重党的组织建设,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展新党员10名。严格党的纪律,在民主评议党员中,除名不合格党员4名。林场武装部坚持以劳养武,加强民兵组织建设,被大兴安岭军分区评为先进武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绩显著,连续十年无重、特大刑事案件发生,被评为大兴安岭地区先进单位。在职工中经常开展思想教育、法制教育,职工素质不断提高,无一人修炼“法轮功”。林场经济建设同政治形势一样,稳步健康地向前发展,全场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毕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