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碧洲镇(林场)

碧洲镇(林场)



  1999年,实现工农业总产值3225.3万元,销售木材7.9万立方米,实现利润2268.6万元,超缴利润106.1万元,经济效益列全局七大林场之首,被地委、行署和集团公司授予“先进单位”称号。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职工自营经济作为调整经济结构,分流富裕人员的重点工作。根据林业局的经营政策,恢复了两个小型木材加工厂,林场只付木材加工费,实施以销定产,严格控制出材率。经过几个月的规范运作,具备了独立经营的能力后,将这两个加工厂转型为个体经营。同时,还扶持职工自发创办了两个剩余物加工厂,这几个厂共盘活资产80万元,安排下岗职工192人。另外,林场制定、完善了各项扶持政策,使职工自营经济年创产值906万元,从业人员2174人,其中下岗再就业职工达1400余人,黑木耳培植人员达100余人。积极推广家庭采运承包作业组的同时,发展马套子组6个,占全场作业组的17%。全年走访慰问困难户107户,分发救济金2万余元。为工伤遗属、军烈属解决塑科薄膜20公斤、防寒毡20张,为生产一线职工订阅报刊5种共118份。林场被省总工会评为支持个体经济先进单位,森林防火被省政府评为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小区、贮木场、林场党委被地区评为先进单位。
                                     (任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