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
民政工作
1999年,在全区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对60年代精简下放的职工特困户99户143人,进行定期补助,按季下发,不拖不欠,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全年共发放定补款10.1万元。对火灾、生活困难户临时救济款物达1.8万元。通过调查,全区共有生活水平低于90元当地平均生活标准的有210户,其中呼中镇145户,享受保障96人,并建立档案。7月1日始对这96位保障对象,按人月不低于117元的标准发放保障金。对全区烈属,在乡复员军人,革命伤残人员46名实行定期补助,按季发放。从7月开始,烈属每月由74元提高到83元;在乡复员军人每月由64元提高到85元。发放了1997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按每人月80元,共发放57人的三年优待金16.7万元。截止6月末,83名退伍军人安置铁路16人,区内安置67人。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396对,办理离婚登记49对,合格率100%。社区服务,在原有11家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花圈店、诊所、寿衣店、幼儿园、红白理事会等5家。依法抓好社团管理,对已登记发放证件的10家社团组织进行了清理整顿,依法撤销4家不符合条件的社团组织,对符合条件的6家社团组织,重新登记发证归档。年内新成立1家社团组织——呼中区北药开发利用研究会。制定了《呼中区镇级行政区划勘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呼中区乡镇界勘定工作领导小组,完成了呼中区6镇9条边315.9公里边界线的实地测绘、图上作业、50000:1地图会签、边界走向协议签订书及区政府批复。在全区现有47个居民委中开展达标升级活动,其中雄关镇居民委被行署民政局授予一级居民委,另有2个居民委被授予二级居民委,5个居民委被授予三级居民委。
(李清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