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工作
1999年,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兑现了与行署签订的1999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被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确定为一档局。全局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38‰,以下,综合节育率92%,计划生育率99.5%,出生率9.52‰。基本实现了孕前管理与服务,加强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和避孕药具供应工作。计划生育和医疗部门通过开设门诊、派医疗队下场等形式,为3944名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普查率71%,查出各类常见妇科病患者2366人,已治愈2010人,占患病人数85%。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教育活动,把局址一道街辟为“计划生育宣传一条街”,制作了永久性标语牌和公益广告灯箱,各基层单位也制作了永久性计划生育标语牌,定期组织宣传品入户。林业局高度重视人口问题综合治理工作,召开综合治理人口问题齐抓共管部门协调会,有关部门按责任状要求,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密切合作,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民政部门严格控制婚姻登记手续;卫生与计划生育部门联手,抓好已婚育龄夫妇的初级生殖保健工作。林业局自营经济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抓计划生育“三结合”(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结合、同群众勤劳致富相结合、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引导广大群众走“少生快富奔小康”之路。年末,二十八站林场、壮林林场、图强贮木场、育英贮木场荣获地区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宋今凯、王洪波、孙丽敏、张丽荣被评为地区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鲁东兰荣获地区计划生育战线好公仆荣誉称号。
(庞凤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