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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供水制度

改革供水制度



  林业局在增收节支中精打细算,对长缨、局址的供水制度进行改革。长缨、局址原有供水井房11个,为居民无偿供水,电费、设备维修费、看护人员工资由林业局承担。由于管理机制不完善,看护人员责任心不强,浪费十分严重,仅电费支出平均每年达25万元以上,且服务质量不高,居民十分不满。为改变这种现状,林业局根据各井房供水户数及房舍、设备状态定出标底,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面向全局招标,组建供水专业户,居民吃水变无偿供应为有偿使用。专业户自行承担电费、设备维修费,工资靠收居民水费解决,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改革后,林业局年减少支出30多万元,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刘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