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
机构改革
林业局对局场两级机关进行机构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将局机关由原来28个合并为16个,精减人员123人,精减比例52%;费用单位精减人员122人,精减比例56%;学校精减43人,精减比例16%,林场、贮木场机关管理人员精减101人,精减比例25%。全局局场两级机关共计分流人员394人,同时减少办公室面积6000平方米,每年可节约管理费、取暖费380万元。针对木材产量调减和一些林场可采资源枯竭的实际,重新调整了林场布局,9个林场合并为6个。将一中、二中、职高三所中学合并为林业中学。将木材加工厂并入古驿木业有限公司。对黄金公司、福利科等不能发挥作用的单位予以撤销。
(肖永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