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
森林资源
[森林资源] 200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77.53%。林业经营面积 8 224 621公顷,占政区总面积98.48%;林业用地面积7 612 538公顷,占政区总面积91.15%;占林业经营面积 92.56%;有林地面积6 467 935公顷,占林业经营面积78.64%,占林业用地面积84.96%。无林地面积315 719公顷,占林业经营面积 3.84%,占林业用地面积4.15%;疏林地、灌木林地、宜林沼泽地、荒地、苗圃用地等828 884公顷,占林业经营面积10.08%,占林业用地10.89%。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中,禁伐区面2 429 689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 31.92%;限伐区面积3 264 955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42.89%;商品面积1 917 894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25.19%。
活立木总蓄积520 004 851立方米;有林地蓄积506 296 254立方米,占活立木总蓄积97.36%;疏林蓄积2 977 029立方米,占活立木总蓄积0.57%;散生木蓄积10 731 568立方米,占活立木总蓄积2.07%。禁伐区蓄积175 177 326立方米,占活立木总蓄积 33.69%;限伐区蓄积216 220 798立方米,占活立木总蓄积 41.58%;商品林蓄积1 28 606 727立方米,占活立木总蓄积24.73%。
有林地中幼龄林面积1 684 197公顷,占有林地面积26.04%;蓄积 56 874 885立方米,占有林地蓄积11.23%。中龄林面积2 566 265公顷,占有林地面积39.68%;蓄积219 627 956立方米,占有林地蓄积43.38%。连熟林面积813 336公顷,占有林地面积 12.57%;蓄积80 955 481立方米,占有林地蓄积15.99%。成熟林面积1 139 239公顷,占有林地面积17.61%;蓄积119 721 784立方米,占有林地蓄积23.56%。过熟林面积264 898公顷,占有林地面积4.10%;蓄积29 116 148立方米,占有林地蓄积5.75%。
商品林平均每公顷蓄积77.08立方米,其中成过熟林平均每公顷蓄积104.62立方米。
有林地中落叶松面积4 027 090公顷,占有林地面积62.26%;蓄积343 432 158立方米,占有林地蓄积67.83%。白桦面积1 819 981公顷,占有林地面积28.14%;蓄积122 994 961立方米,占有林地蓄积24.29%。其它树种面积620 864公顷,占有林地面积9.60%;蓄积39 869 135立方米,占有林地蓄积7.88%。人工林面积252 577公顷,蓄积126 055立方米。
因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效果、退耕还林和分类区划成果,林业用地面积比 1999年增加451 147公顷。
因人工林成林和分类区划调整,有林地面积比1999年增加762公顷。
活立木生长量9 390 940立方米,森林火灾和其它自然消耗及采伐利用4 644 986立方米;活立木总蓄积比1999年增加4 563 636立方米。 (刘庚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