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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 关于命名表彰第三届“十佳公仆”的决定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 关于命名表彰第三届“十佳公仆”的决定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
           关于命名表彰第三届“十佳公仆”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全区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地委、行署在全区广泛开展了第三届“十佳公仆”评选活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下,按照重实践、重政绩、重公论的原则,经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和投票评选及有关部门审议、考核,从全区各条战线的党员干部中,评选出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拥护和信任的优秀公仆。
  为了弘扬先进,激励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在“二次创业”中积极进取,做出新的成绩,地委、行署决定:授予董树范等10名同志为第三届“十佳公仆”荣誉称号(享受地级劳动模范标兵待遇),授予梅大政等10名同志为第三届“十佳公仆”提名奖(享受地级劳动模范待遇),授予地直机关工委等6 个单位为第三届“十佳公仆”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奖。
  地委、行署希望荣获“十佳公仆”荣誉称号和受到表彰的同志及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单位,要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全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再立新功。
  地委、行署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干部和共产党员,要向“十佳公仆”和受到表彰的同志及单位学习,学习他们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政治坚定性和高度自觉性;学习他们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己任,勤政敬业,勇于奉献,积极进取,努力拼搏的开拓精神;学习他们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发扬党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严格自律,清正廉洁的优秀品质。
  地委、行署要求,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广大共产党员和各级干部,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及地区“两会”精神,深入开展向“十佳公仆”学习活动,大力弘扬大兴安岭精神,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心同德,奋发图强,为全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三届地级“十佳公仆”
  董树范 地委宣传部副部长兼讲师团团长
  李丽荣(女) 行署人事局副局长
  刘海森 呼中区教科委党委副书记、主任,文体局局长
  张忠祥 韩家园林业局汽车队队长
  杜 君 新林区碧洲镇镇长
  李元英(女) 新林区地税局局长
  白永清 塔河林业局森林经营公司党委书记兼经理
  朱 平 漠河县兴安镇镇长
  皇甫加达 加格达奇林业局林木种子园副主任
  焦成华 加格达奇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第三届地级“十佳公仆”提名奖
  梅大政 松岭区煤炭公司经理
  王连芹 地区卫生学校纪检委副书记
  王殿阁 图强林业责任有限公司职工医院院长
  王 敏 呼玛县农业局局长
  刘洪石 地区医院骨外科党支部书记、副主任
  张贵林 十八站林业局双河林场党支部副书记、场长
  毕学民 呼玛县第二中学党支部书记
  王秀琴 阿木尔林业局计生委主任
  李庆文 大杨树农工商第一农场党支部书记
  周殿斌 地区电力局漠河发电厂副厂长
                 第三届“十佳公仆”
  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奖
  呼玛县委
  塔河县委
  加格达奇区委
  新林区委
  呼中区委
  地区直属机关工委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关于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