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工作
文化艺术工作
[文化艺术工作] 制定《“十五”期间大兴安岭地区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引导群众性业余文化创作活动,支持“兴安魂”合唱团的工作。在文化设施上,以边疆文化长廊建设为主线,以新世纪广场为龙头,加强文化场馆建设。全区各地创作和演出一批反映人民群众生活场面和崭新精神风貌的歌曲、舞蹈、戏剧小品等,举办全区小戏小品调演。编辑出版报告文学集《红叶》,组织创作话剧《大林莽》,有 13部个人文学专集出版,5人的作品在国家级媒体展出、播出、发表并获奖,24人的作品在省级媒体展出、播出、演出、发表并获奖。以打击非法经营,清理不良广告,清除文化垃圾为重点,收缴非法音像制品721盘, 非法书刊 105册,查封和限期整改6家,收缴部分“法轮功”出版物和挂图。 (侯秀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