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 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地区召开地林直反腐败参与部门和有关改善经济发展环境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对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地委工作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分解任务,落实牵头部门的责任。按照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的要求,由审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参与开展全区县处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完成41次审计,查出违规资金345.4万元,收缴违纪资金9.3万元,提出整改意见108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重大经济损失,发生重大和恶性事故,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而又长期得不到纠正处理等问题,确实负有领导责任的,依据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查处,全年查处这类案件49件,涉及53人,占立案总数的22.1%。
(金书彬)